财税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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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

阅读 3,597作者:华阳小编天津市宝坻区宝坻区人社局宝坻区文化生活

问题摘要

10月9日,市医保局、市税务局下发《关于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的通知》。

10月9日,市医保局、市税务局下发《关于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的通知》。通知明确,2024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个人缴费标准为高档每人每年1010元,低档每人每年380元,学生儿童按照低档标准缴费。

按照,市医保局、市教委《关于做好在校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学生儿童按照低档个人缴费标准参保缴费,享受高档缴费报销待遇,其中,享受国家助学贷款高校学生按照低档个人缴费标准90%的比例定额资助,其余10%费用由个人缴纳。

全市范围内所有在校学生实行学籍地参保政策,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组织在校学生参保缴费;已在外地参保的本市学籍的在校学生,原则上应终止外地参保关系,按规定参加本市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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