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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享受免税企业不得开据专用发票

今天华阳咨询接到一家天津代理记账客户咨询电话,这位客户是一家经营快捷酒店的企业,属于一般纳税人,5月份即开具了免税发票与开具有增值税专用发票,问我们是否能部分享受免税。

疫情期间享受免税企业不得开据专用发票
疫情期间享受免税企业不得开据专用发票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规定:“五、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而这家客户经营的快捷连锁,由于5月份既开具专票,也开具免税发票,没法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应就5月所属期全部收入(专票+普票+未开票)进行增值税缴纳。

总局防控疫情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答(第五期)第13问:如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0年第8号公告、第9号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但在文件下发前,纳税人已经就相关业务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部分难以追回作废或者开具红字发票,请问能否选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部分缴纳增值税,其他部分仍享受免税优惠?

:在8号、9号公告发布前,纳税人发生相关应税行为,可适用8号、9号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但纳税人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无法按上述规定开具对应红字发票或者作废原发票的,其对应的收入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其余收入仍可享受免税政策。公告下发之后,纳税人应按照8号、9号公告等规定适用征免税政策并开具和使用发票。

总局防控疫情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答(第五期)第18问:我公司是一家综合型酒店,兼营住宿和餐饮业务。关注到国家出台了疫情期间生活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考虑到我公司的实际经营模式,可以放弃享受住宿服务免税政策,只享受餐饮服务免税政策吗?

:你酒店可以按照上述规定选择享受餐饮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同时放弃享受住宿服务免征增值税,一经放弃,36个月内不得再就住宿服务申请免征增值税。

需要特别注意:

享受免税则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专用发票的,视同于放弃免税,一经放弃免税,应就该项服务全部放弃免税,不能以是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区分不同的销售对象分别适用征免税。

华阳咨询为中小企业提供一站式工商注册、代理记账、代理税务、商标注册、税务筹划、企业管理软件等企业服务项目,我们以“成为中小企业身边的财税专家,帮助企业合法节税”为发展目标。紧跟国家政策,宝坻代账会计让客户可以及时享受到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欢迎来电咨询:177-0222-0099(甘经理)